归口单位: 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海油研究总院、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和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起草人: 任叙合、 张敏霞、 窦培举、 杜佳、 郭良波、 郭静、 衣华磊、 尤启明、 安明明、 谢双蔚、 丁光华、 曲良、 钱小兰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海上油(气)田开发工程,包括海上平台、浮式生产设施、水下生产设施、海底管道/电缆和陆上终端等。海上人工岛、通岛路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陆上专用港口或码头、油库等海上油(气)田开发附属工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