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周飞梅、 钱洲亥、 朱法华、 李治国、 周思旭、 李乐丰、 吴锁贞、 金东春、 于志勇、 明菊兰、 尉院春、 李海燕、 曹志勇、 冯礼奎、 程一杰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锅炉飞灰中氨含量测定的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燃煤锅炉飞灰中氨含量的测定。本标准规定的方法和步骤,测定下限为2.3mg/kg,检出限为0.58mg/kg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