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胜利油田安全环保处、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伍桂光、 崔智锋、 毛力建、 丁光华、 曹福军、 赵晨、 张忠强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石油设施在发生火警、井喷、油气泄漏、硫化氢泄漏、溢油、人员落水、恐怖活动、弃平台和海上遇险求救时的应急报警信号。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海上石油勘探开发的移动式和固定式平台、油气生产设施、浮式生产储油装置、陆岸油(气)处理终端、输油(气)码头、滩海陆岸和人工岛等海上石油设施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