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四方所
起草单位: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标准计量研究所、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崔志国、 公衍军、 姜云玲、 刘文松、 姜卫星、 董博、 吕成吉、 陈经纬、 李培行、 庞伟娟
本标准规定了动车组抗侧滚扭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为200km/h及以上的动车组用抗侧滚扭杆。最高运行速度为200km/h以下的动车组用抗侧滚扭杆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