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质量安全环保处、 辽河油田安全环保技术监督中心、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
起草人: 于文洋、 舒波、 高立新、 朱凤亭、 党巍、 杨成、 杨宝学、 贾龙江、 全振、 李新野、 陈德松、 周岩、 叶明、 王大伟、 王艳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以下简称发生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修理与改造、化学清洗、定期检验、报废等安全管理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26MPa,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150t/h,额定工作温度小于或等于400℃的发生器。发生器范围是指其本体和与其同在一个撬装平台连为一体的受压元件且划定在以下范围内:高压泵出口第一道环焊缝;蒸汽出口单流阀后第一个截止阀外侧焊缝,排放阀外侧焊缝;蒸汽雾化管道一次减压阀前进口第一道环焊缝;燃气管道主燃气电动阀后(一级)第一道焊缝。本标准不适用于移动式发生器底车部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