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金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呈钢钢铁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新创、 郜学、 吴毅、 张娣、 汪为民、 刘冰、 仇金辉、 孙志刚、 高燕、 王昌华、 徐华瀚、 肖邦国、 张刘瑜、 纪凤芹、 王姜维、 霍咚梅、 赵一臣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绿色工厂(不含矿山)的评价,独立轧钢等其他类型钢铁企业绿色工厂评价可参照本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