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输液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6)
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上海新上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扬州凯尔化工有限公司、 深圳恒方大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亚邦天龙医用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施燕平、 钟伟勤、 张洪辉、 刘万宗、 张丽梅、 徐龙平、 夏袖民、 盛丰、 刘爱娟、 李未扬、 高亦岑
该标准规定了医用输血、输液器具用聚氯乙烯(PVC)粒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PVC树脂为主体、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DEHP)为增塑剂以及环氧大豆油或环氧化亚麻籽油等添加剂经共混改性的PVC粒料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