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杭州海关、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朱晓雨、 黄超群、 崔晓美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茶叶及代用茶中噻嗪酮残留量测定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和气相色谱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绿茶、红茶、普洱茶、乌龙茶、牛蒡茶、菊花茶、杜仲茶和麦茶中噻嗪酮残留量的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