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中国检科院、 长春海关、 广州海关
起草人: 张俊华(张生芳、 刘长生、 鄢建
本文件规定了植物检疫中菜豆象Acanthoscelides obtecus (Say)的基本信息、鉴定方法、器材和试剂、检测、实验室鉴定,以及结果判定和标本保存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植物检疫中菜豆象的检疫和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