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
起草人: 黄萍、 师世龙、 蔡晖、 蒯丽君、 陈殿耿、 栾海光、 隋俊勇、 黄俭惠、 杨德利、 朱洪波、 任小东、 王粉霞、 赵文虎、 杨洋、 袁齐、 陈雄飞、 张丽、 陈小燕、 叶欣、 卢小龙、 唐华全、 魏祥晖、 王茁、 符招弟、 刘争达
本部分规定了铅冶炼分银渣中锑含量的测定方法。 方法1适用于铅冶炼分银渣中锑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0. 10%~7.00%。方法2适用于铅冶炼分银渣中锑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7.00%~45.00%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