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急救中心、 石家庄市急救中心
起草人: 周静、 丁松涛、 郎楠、 袁媛、 孙承业、 张宏顺、 李颖、 王东、 郭翔、 王世松、 金焱、 范达、 贾超云、 王如刚、 李明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中毒事件现场危险度分级、现场分区和分级防护的方法,以及个体防护决策和管 理要求,适用于参与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及人员运用 和管理个体防护装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