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秦瑞鸽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沈伟傑、 张卫红、 葛薇、 夏雨、 赵燕红、 王博
本部分规定了辐射作业(包括:高频作业、微波作业、紫外线作业、激光作业、放射性同位索和射线装置作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以下统称“安全生产”)通用技术和管理要求,包括场所安全、设备安全、作业安全、安全基础管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军工电子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企业)的辐射作业。其他军工行业从事电子研发、制造、经营的企业可参照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