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国金衡信认证有限公司
起草人: 管吉春、 朴志民、 张维旭、 田子健、 罗登、 黄延飞、 王刚、 齐兵、 王姜维、 熊祥江、 吴玉红、 于洋、 杨东
本标准规定了桥梁用结构钢绿色设计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和方法、评价要求、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热轧等工序生产的桥梁用结构钢板、钢带和型钢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