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起草人: 李伟、 潘润红、 李兴锋、 张宏基
本文件规定了金融科技创新应用风险监控的要求,包括监控框架、流程、实施等方面。本文件适用于从事金融服务创新的持牌金融机构和从事相关业务系统、算力存储、算法模型等科技产品研发的科技公司,也适用于相关安全评估机构、风险监测机构、自律组织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