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1)
起草单位: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
起草人: 金玉博、 彭亮、 刘重生、 邹潇湘、 方喆君、 卓子寒、 孙智勇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X射线影像设备及其相关软件组件连通性符合性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可通过数字介质存储或通过网络传输健康数据功能的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及其相关软件组件。本标准不适用于不具备数字介质存储功能和通过网络传输健康数据功能的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及其相关软件组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