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林朝扶、 李乐丰、 宋晓红、 梁沁沁、 李朝杰、 张龙飞、 于峥、 刘国强、 张雷、 兰建辉、 韩勇、 韩方源、 郁金星、 王清智、 李学军
本文件规定了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在停运前的运行调整,停运期间的维护、保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电厂。其他采用湿法脱硫系统的电厂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