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 东北电力大学、 中电华创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玮、 田利、 曹杰玉、 苏尧、 戴鑫、 张维科、 孙墨杰、 黄茜、 刘祥亮
本文件规定了发电厂常用的电导率表、声表、钠表、溶解氧表、硅酸根分析仪、总有机碳离子分析仪等六种水质分析仪器的质量验收条件、验收规则与验收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水质分析仪器的质量验收,也适用于已投产使用的水质分析仪器在应用中的质量检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