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力电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思源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合肥华威自动化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萧山欣美成套电气制造分公司、 合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大学、 绍兴市上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 桂林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ABB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深圳三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无锡赛晶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 上海永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李电、 林浩、 倪学峰、 茹传红、 罗兵、 王崇祜、 赵启承、 陈晓宇、 蔡汉生、 吕韬、 严飞、 陈柏富、 曲振东、 江均祥、 郭庆文、 胡泰山、 王鹏程、 李健、 解冲、 赵东生、 马鑫晟、 孔志达、 李伟、 赵彦军、 吕永生、 何楠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行业使用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文件适用于电力系统中35kV及以上变电站(所)内安装在6 kV~110 kV电压等级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和10kV(或6kV)配电线路的柱上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本文件不适用下列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电力电子器件控制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用自愈式电容器组成的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电力滤波装置;有载调压型高压并联补偿装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