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海大学、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和处置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依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