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食用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 周昌艳、 刘海燕、 蔡祥、 金晓芬 李亚莉、 邵毅、 赵晓燕
本标准规定了灵芝中总三萜含量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灵芝子实体、切片以及超细粉等灵芝产品总三萜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为0.06%~10%。按照样品0.5g称样量,加50mL提取液,提取液的移取量为2.5mL,进行测定计算,该方法的检出限(LOD)为0.02%,定量限(LOQ)为0.06%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