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中国检科院、 长沙海关技术中心、 河口海关
起草人: 吴品珊、 罗志萍、 雷荣
本文件规定了爪哇霜霉病菌、菲律宾霜霉病菌、甘蔗霜霉病菌和高粱霜霉病菌4种玉米霜霉病菌非中国种的检疫鉴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玉米、高梁和甘蔗等禾本科植物的植株及种子中玉米霜霉病菌(非中国种)的检疫和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