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空军军医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 北京友谊医院
起草人: 沈丽宁、 胡建平、 吴东亚、 汤学军、 李岳峰、 徐勇勇、 刘丹红、 王霞、 周彬、 张黎黎、 杨龙频、 董方杰、 马敬东、 陈壮、 熊涛、 向菲、 夏晨曦、 林晓东、 王力华、 武琼、 兰富强、 李为、 熊冰、 王世民、 陈文强、 代伟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健康信息实体对象标识符注册管理规程,具体规定了:a)卫生健康信息OID注册机构管理层级;b)卫生健康信息OID注册分中心和其他实体机构申请注册规程;c)卫生健康信息OID注册管理规程;d)争议解决办法;适用于卫生健康信息OID标识的申请、注册、管理和维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