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的流程、主要内容和技术方法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县域为单元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其他级别行政辖区或一定地理空间单元范围内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可参照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保护成效评估(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台账数据库建设(试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平台建设(试行)》中涉及生态功能指标时采用本标准的计算方法。本标准不适用于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