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青岛爱尔家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于全蕾、 蒋芸、 李旭光
本部分规定了轨道交通车辆用防火涂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施涂于地铁、轻轨、有轨电车、普通列车和高速列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车底下表面等部位的防火涂料,其涂层具有隔热耐火的保护作用,火灾发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能保证底盘结构承载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对背火面地板具有隔热保护作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