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辽宁中电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诺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海宁国能中电节能环保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国电南京环保研究院、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鞍山壹诺环境有限公司
起草人: 冯万春、 马俊、 王磊、 赵胜清、 郭链、 张军强、 夏慧、 张平、 李志强、 郭俊、 张滨渭
本标准规定了湿式电除尘器导电玻璃钢阳极的术语和定义、结构型式、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湿式电除尘器导电玻璃钢阳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