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南京海关
起草人: 吴丽娜、 曹锡忠、 吴梦笔
本标准规定了近红外光谱快速测定原棉回潮率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籽棉经锯齿轧棉机或皮辊轧棉加工后所得的回潮率范围在6%~15%的原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