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福州海关、 南京海关
起草人: 张体银、 姜焱、 聂丹
本文件规定了猪轮状病毒感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和实时荧光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检测技术。本文件适用于猪轮状病毒感染的抗体检测和病原核酸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