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滨海农业研究所、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
起草人: 韩龙植、 耿雷跃、 马小定、 崔迪、 王才林、 张启星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耐盐性鉴定方法及判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亚洲栽培稻(Oryza sativa L.)的耐盐性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