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南宁海关、 太原海关
起草人: 奚国华、 李惠萍、 梁琨
本文件规定了截非秀粉蚧的检疫鉴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进出境植物检疫中截获秀粉蚧的检疫和鉴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