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华中农业大学、 宁夏贺兰县新明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兴国、 刘科、 顾光俊、 刘忠松、 谢骏、 朱浩、 李大鹏、 梁宏伟、 程果锋、 王小冬、 王旭军
本标准规定了淡水池塘养殖清洁生产的场区环境与规划布局,清洁养殖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及废弃物处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淡水池塘养殖,其他类型的池塘养殖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