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北京海关、 北京市食品科学研究院、 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王珮玥、 崔凤云、 冯鑫
本文件规定了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他饮用水中丙咪嗪、卡马西平、氟西汀、氟尼辛和氯米帕明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其他饮用水中丙咪嗪、卡马西平、氟西汀、氟尼辛和氯米帕明的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