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利部
起草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王少丽 柳卓 俞双恩 王修贵 冯保清 汤广民 周华 管孝艳 陈暗锐 陶园 焦平金 陈月红
为合理建设和管理好农田排水工程,防治涝渍和土壤盐碱化,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和运行维护费用,提高工程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农田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农田排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全面搜集分析所需资料,并进行勘测和试验。2应充分体现节水、减排、防污的治水新理念,采用环保和生态措施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工程建设和沟系综合治理。3应与当地农业、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及区域相关行业规划相协调,全面安排,综合治理,并应结合先进的灌溉和农业技术措施进行工程的管理运用,获取减灾增产增效的持久效果。4应按照绿色发展的理念,考虑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从事工程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持有相应等级的证书;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工程维修养护、控制运用等工作,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