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委会
本文件规定了清洁采暖炉具(以下简称“炉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码,燃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警示标志、储存和使用寿命。本文件适用于燃用洁净煤、生物质成型燃料(含块状薪柴),以水为传热介质,额定供热量小于50 kW,工作压力为常压,出口水温不高于85 ℃的采暖炉具和兼有炊事功能的采暖炉具。烟囱通炕的炉具也可参考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