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起草人: 舒保、 周洋、 徐晓霞
本标准规定了用中心切割-二维毛细管气相色谱仪测定石脑油中14种微量含氧化合物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石脑油中甲基叔丁基醚、乙基叔丁基醚、二异丙基醚、叔戊基甲基醚、甲醇、丙酮、丁酮、乙醇、正丙醇、异丙醇、异丁醇、叔丁醇、仲丁醇、正丁醇共14种含氧化合物含量的测定,定量测定下限均为0.4mg/kg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