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长春海关、 南京海关、 广州海关
起草人: 孟庆峰、 周宇、 童明龙
本文件规定了羊传染性脓疱皮炎临床诊断、病毒分离、聚合酶链式反应和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技术。本文件适用于羊传染性脓疱皮炎的检疫检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