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国宏康医疗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武汉市盲童学校、 北京阿美迪亚科贸有限公司
起草人: 谭朝康、 王艳玲、 董理权、 闫媚、 谢甘霖、 陈光、 张鹏程、 胡建民、 刘飞、 江余裕
本文件规定了低视力康复服务的总则、机构建设、服务流程以及规范化验收,适用于提供低视力康复服务的各类机构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