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HJ 442.8-2020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
发布日期:2020-12-26
实施日期:2021-03-01
分类信息
发布单位或类别: 中国 行业标准-环保
CCS分类: z
ICS分类: 01.040.13词汇 - 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研制信息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陆域直排海污染源及对邻近海域水环境影响监测的样品采集、分析、评价及信息更新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大陆岸线和岛屿岸线直接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的污水排放源及对邻近海域水环境影响的监测;包括工业源、畜牧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市政污水排放口等监测以及受影响区域的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和潮间带生物、生物质量监测。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直排入海的污水河、沟、渠和入海河流入海监测断面以下的排放口监测亦按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适用于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的监测和对近岸海域可能造成重大生态影响的陆源污染物排放对海域水环境的影响监测;不适用于污染源对河口影响的监测

相似标准/计划/法规
环境监测海域近岸污染源监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