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4)
起草单位: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康蒂思(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起草人: 高山、 张赟、 刘博、 周平、 蒋用羽、 王志芳、 张文
本标准规定了肢体加压理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将加压腔体套在肢体外周,按照一定治疗程序对肢体施加正压,通过变化的气压对患者进行物理治疗的电气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设备:止血设备;防褥疮气垫;冲击波治疗设备;拔罐器;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弹道式体外压力波治疗设备;缺血预适应用训练设备;急救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