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水彦技术推广冶站、 浙江清溪整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马文君。贝亦江、 郝向举、 王祖峰、 刘忠松、 周凡、 赵文武、 王根连、 线婷、 李巍、 李东萍、 刘晓军、 郭聪颖、 冯启超
本文件规定了稻田养殖中华鳖[Pelodiscus Sinensis (Wiegmann)]的环境条件、田间工程,水稻种植、中华鳖养殖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长江流域水稻主产区稻鳖共作,其他地区稻鳖共作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