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石油工业环境保护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浙江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煤层气分公司、 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起草人: 袁波、 江敏、 刘安琪、 梁林佐、 贺吉安、 丁毅、 范巍、 于笑丹、 马霄慧、 吴剑、 唐攀、 姜伟光、 胡唤雨、 张琳婧、 周泽军、 张旭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非常规石油天然气开采产生的含油污泥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理、利用、处置活动的技术要求和环境监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陆上非常规石油天然气开采产生的含油污泥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理、利用、处、置等活动的污染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