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拱北海关、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林书、 胡永乐、 王粤威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电动汽车充电电缆检验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本标准所规定的电缆包括额定电压交流450V750V及以下、直流1.0kV及以下的充电用电缆(可包括信号或控制线芯)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