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起草人: 姜宜飞、 武鹏、 毕超、 于汶利、 步康明、 胡俊、 吴志洪、 郭海霞、 王琴、 李风敏
本标准规定了唑嘧磺草胺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储运。本标准适用于由唑嘧磺草胺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唑嘧磺草胺原药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