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起草人: 陈雪、 屈滨、 刘书林、 庞克亮、 杨桦、 武全宇、 和凤祥、 金丹、 臧娜、 孙刚、 张勇、 张海霞、 闫桂林、 刘凯、 李伟、 李达、 郑景须
本标准规定了气相色谱法测定沥青中3,4-苯并芘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试样的制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煤焦油沥青、煤焦油及其他油品。本标准的测量范围:≥0.1mg/kg,本标准方法的最低检出限:0.1mg/kg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