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起草人: 兰丽丽、 卢汉平、 蒋小良
本标准规定了用显微投影仪或数字式图像分析仪对木棉和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木棉和棉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