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生态状况的监测方式、技术流程、监测内容、监测指标及频次、监测方法和质量控制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综合运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测方式,对我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性质和功能以及人类干扰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工作,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监测另列。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及以上行政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生态状况动态变化监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