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播电视工程监理活动,保证监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广播电视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广播电视工程项目,应实施监理。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并协调各方关系。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1国家、地方和广播电视行业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国家、地方和广播电视行业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广播电视工程勘察、测量、可研报告、设计文件等其他相关项目文件;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广播电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其他合同文件;5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涉及承包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广播电视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