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碳氢高效利用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柏森化工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起草人: 钱钦、 王征、 史得军、 陈刚、 张强、 张尕玲、 王士科、 赵宏宇、 何礼军、 耿兴忠、 刘建丽、 潘义
本文件规定了采用气相色谱-硫化学发光检测法测定中间馏分油中含硫化合物类型和含量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常压下沸点在180 ℃~380 ℃的催化裂化柴油、加氢催化裂化柴油和车用柴油等中间馏分油。单体含硫化合物(以硫计)质量浓度测定范围为l mg/L~100 mg/L、总硫的质量浓度测定范围为10 mg/L~4500 mg/L。对于总硫的质量浓度超出上述范围的样品,可以通过适当改变分析条件或仪器参数以调整检测范围,但本文件未考察其精密度。本文件不适用于直馏柴油、焦化柴油、喷气燃料、船用燃料油等硫醇、硫醚类质量浓度(以硫计)较高(硫醇硫、硫醚硫的质量浓度占总硫10%以上)的中间馏分油。本文件并不旨在对所有单体含硫化合物进行定性。在方法规定的测定范围内,检测器应对硫线性响应且对所有单体含硫化合物均为等摩尔响应(以硫计),对未定性和已定性的单体含硫化合物均可进行定量测定。样品中总硫的质量浓度可通过测得的单体含硫化合物的质量浓度(以硫计)累加计算得到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