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余波
1.0.1为统一公路工程地质原位测试技术要求,提高工程勘察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的工程地质原位测试工作。1.0.3开展原位测试工作之前,应充分收集和研究工作区既有的工程地质资料,根据勘察目的、场地岩土条件及测试方法的适用性等选定原位测试方法和设备,确定原位测试方案。1.0.4对重要工程场地或缺乏使用经验的地区,原位测试工作应与其他勘探测试方法相结合。1.0.5原位测试成果编制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应经核对检查,确认无误。提交的成果应内容完整,结论有据,论证充分,建议合理。1.0.6原位测试应贯彻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技术、新方法。1.0.7原位测试设备应定期校验和维护。1.0.8 原位测试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