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马煜、 孔炜、 马瑶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光电积分式蓝光白度计(以下简称白度计或仪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光谱光度式白度计的检定可参考本规程。本规程不适用于荧光白度计或白度计的荧光测量结果的检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