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
起草人: 吴祥明 陈小鸿 胡叙洪 周质炎 林国斌 黄靖宇 刘万明 万建军 盛雄伟 徐瑞华 罗湘萍 曾国锋 叶丰 申伟强 张文明 沈月荣 方华 沙玉林 虞翊 姚金斌 严培良 朱守钧 秦烽 陆继诚 罗奇峰 祁玉华 王晨 张延翔 王利暖 王立天 乔宗昭 李小江 高庆宝 沈志军 朱正清 曹文宏 杨志豪 王长林 田宝华 徐银光 史黎明 边晓春 洪少枝 易思蓉 王美华 任敬东 林宗良 陈克坚 吉敏廷 樊勇 张振纲 郑国莘 严云升 陈开先 王益民 何大海 朱志伟 王志荣 李力鹏 林滢 邓长胜 孙国鑫 袁亦兹 林辉 王绍银 谈长青 陈峙 杨海生 杜磊 唐连福 廖志明 袁建军 徐俊起 胡杰 翁秀玲 高定刚 李晓龙 刘志刚 秦峰 金宇 王霄华 李君 沈一兰 朱莉莉 李毅
1.0.2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常导电磁悬浮、长定子直线同步电机牵引、运行速度不高于500km/h 的新建高速磁浮交通工程的设计。1.0.3 高速磁浮交通工程的设计年度,可根据客流特点,分为初、近、远期三期。初期应为交付运营后第五年,近期应为交付运营后第十年,远期应为交付运营后第二十年。1.0.4 高速磁浮交通工程的建设规模、车站线路、设备容量、枢纽车站及车辆基地的占地面积应按远期规模确定。对于可分期建设的工程和可分期配置的设备,宜分期建设和配置。1.0.5高速磁浮交通工程的正线宜按一次建成双线设计;设计速度应根据线路性质、客流特征、车站分布等因素确定。1.0.6高速磁浮线路走向应符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要求,并应与其他交通系统有机衔接。1.0.7车站分布应根据城市布局、运输需求、功能定位、技术作业要求和工程条件等因素综合比选后确定。车辆基地的选址宜靠近始发和终到列车较多的车站,并应根据远期要求确定。1.0.8 各子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同一轨道双向行车要求;正线应采用全封闭、全立交。1.0.9高速磁浮交通轨距应为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2